會計19-05尚未可供使用之無形資產-研究發展成本
意義 |
企業內部研發新材料、新技術、新產品的支出。 |
會計 處理 |
1.研究階段之支出:列為研究發展費用項目。 2.發展階段之支出 (1)未符合無形資產條件,列為研究發展費用項目。 (2)同時符合無形資產六條件,列為發展中之無形資產項目。 3.若無法區分研究或發展階段的支出,則相關支出全數列為費用。 4.接受他人委託從事研究發展,其成本依契約可全數收回者,列為應收款項。 |
範例 |
7/1~11/30屬於研究階段,共支付$400,000。 借:研究發展費用$400,000 貸:現 金 $400,000 12/1~12/31屬於發展階段,共支付$80,000。 12/1能證明該技術符合列為無形資產之所有條件。 借:發展中之無形資產$80,000 貸:現 金 $80,000 12/31該生產技術之可回收金額估計為$56,000。 借:減損損失 $24,000 貸:累計減損-發展中之無形資產$24,000 減損損失=帳面金額$80,000-可回收金額$56,000=$24,0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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