會計19-02無形資產之一般會計處理

19-2.1無形資產成本之衡量

單獨取得

成本=買價+達到可供使用狀態前之可直接歸屬成本

※買價包含關稅、不可退購買稅、鑑價公費、律師顧問費,但應扣除商業折扣及讓價。

企業合併取得

按公允價值入帳,須與商譽分別認列。

商譽=支付總成本-可辨認淨資產之公允價值

政府補助取得

按公允價值入帳

資產交換取得

1.具有商業實質:認列處分損益,換入資產成本=換入資產公允價值=換出資產公允價值+付現數-收現數

2.缺乏商業實質或均無公允價值:不認列處分損益,換入資產成本=換出資產帳面金額+付現數-收現數

內部產生

1.無法區分:相關支出全數列為費用。

2.研究階段(Research Phase)的支出:列為研究發展費用項目。

3.發展階段(Development Phase)的支出

 (1)符合無形資產條件:符合無形資產條件之日起所支付的成本,列為發展中之無形資產項目。

 (2)未符合無形資產條件:列為研究發展費用項目。

4.無形資產六條件:

 (1)完成無形資產之技術可行性已達成,將使該無形資產可供使用或出售。

 (2)意圖完成該無形資產,並加以使用或出售。

 (3)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該無形資產。

 (4)無形資產將如何產生很有可能之未來經濟效益。除此之外,企業能證明無形資產之產出或無形資產本身已存在市場,或該無形資產若係供內部使用,企業能證明該資產之有用性。

 (5)具充足之技術、財務及其他資源以完成此項發展,並使用或出售該無形資產。

 (6)歸屬於該無形資產發展階段之支出,能夠可靠衡量

 

19-2.2應攤銷之無形資產

意義

依據配合原則有限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,應按合理而有系統的方法,於效益年限內,將無形資產及遞延資產之成本分攤為費用。

方法

1.攤銷方法包括直線法、餘額遞減法、生產數量法。

2.依資產未來經濟效益之預期消耗型態,選擇攤銷方法。

3.若消耗型態無法可靠決定時,應採直線法。

要素

1.成本

2.估計殘值:通常為零。

3.估計耐用年限:取法定年限與經濟效益年限較短者。依商業會計處理準則第19條規定,無形資產之攤銷年限最長不得超過20年。

攤銷

分錄

直線法每年攤銷額=(成本-估計殘值)÷估計耐用年限

借:各項攤提(攤銷費用) (營業費用)

  貸:累計攤銷-XXXX (無形資產之減項)

估計

變動

適用情況

攤銷方法變動,估計殘值變動,估計耐用年限變動

 

會計處理

採既往不究法,發生估計變動時,不作更正分錄。

 

新攤銷額

估計變動後攤銷額=(剩餘帳面金額-新估計殘值)÷剩餘耐用年限

 

減損

測試時點

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(資產負債表日)評估,若有減損跡象,應立即進行減損測試。

 

估計

可回收金額:取淨公允價值使用價值較高者

1.淨公允價值=公允價值-處分成本

2.使用價值:預期由資產所產生的未來現金流量折現值

 

減損損失

帳面金額>可回收金額 有減損

減損損失=帳面金額-可回收金額

 

帳面金額

帳面金額=成本-累計攤銷-累計減損

 

 

19-2.3不得攤銷之無形資產

種類

非確定耐用年限

1.意義:企業預期無形資產產生淨現金流入之期間未存在可預見之終止期限。

2.常見之非確定耐用年限

 (1)商標權:每10年得申請延展。

 (2)廣播執照:每9年得申請換發。

 (3)航權:每10年得申請換發。

3.年限改變:由非確定改為有限時,應視為會計估計變動。

 

尚未可供使用

發展中之無形資產。

 

商譽

商譽不得攤銷。

 

減損

不得攤銷之無形資產,無論是否有減損跡象,應每年定期進行減損測試。

 

19-2.4無形資產之攤銷與減損

種類

有限耐用年限

無形資產

非確定耐用年限、

尚未可供使用之無形資產

商譽

提列攤銷

應攤銷

不攤銷

不攤銷

減損測試

先評估,有減損跡象

即應進行減損測試

無論有無減損跡象

每年定期減損測試

無論有無減損跡象

每年定期減損測試

減損損失

分錄

借:減損損失

  貸:累計減損

借:減損損失

  貸:累計減損

借:減損損失

  貸:商  譽

回轉利益

分錄

借:累計減損

  貸:減損回轉利益

借:累計減損

  貸:減損回轉利益

不得認列回轉利益

 

19-2.5無形資產之除列

補提攤銷

補提上期提列攤銷日至處分日之間的攤銷費用。

借:各項攤提(攤銷費用)

  貸:累計攤銷-XXXX

沖銷並認列處分損益

借:現  金

  累計攤銷-XXXX

  處分無形資產損失 (營業外支出)

  貸:無形資產

    處分無形資產利益 (營業外收入)

出售

售價-出售成本=淨售價

成本-累計攤銷=帳面金額

        處分損益

報廢

當無形資產預期無法由使用產生未來經濟效益時,即可予以報廢。

處分損益=帳面金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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